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邮编: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8日-2022年3月19日 附件: 1.《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2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