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水利部、发展改革委依据《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水农〔2016〕387号),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申报活动,遴选出具备引领示范、典型带动效应的15处灌区为第二批区域灌区水效领跑者。现予公告。
希望获得水效领跑者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加大节水工作力度,切实发挥行业标杆领跑作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水效领跑者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广泛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不断提升水效水平,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 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