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2020年,全省节能监察情况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广东省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粤能新能〔2020〕48号)要求,全省各级节能监察部门以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为重点,结合全省节能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系列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监察总体情况 2020年,全省各级节能监察部门共开展节能监察805家,包括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183家、省级节能监察217家、其他节能监察405家,超额完成我省年度节能监察任务,其中广州、珠海、汕头、佛山、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云浮等16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予以通报表扬。对用能单位存在的问题,全省各级节能监察部门共发出节能监察文书35份,其中责令整改文书23份。 二、节能监察结果 (一)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183家,包括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154家、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28家,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1家。监察发现云浮市创东化工有限公司、云浮市金泰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存在超能耗限额情况,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广顺新型墙体建材厂、清远市清城区金鑫建材有限公司、清远市精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远市精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远市国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家企业能耗数据无法溯源,视同超限额,对上述7家企业已发“黄牌”名单通告;另外,广州旗锐云数据中心、广州化龙联通数据中心、汇云数据中心、广州2号云基地一期、广州2号云基地二期、广州3号云基地6个数据中心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广东广垦调丰糖业有限公司未设立能源管理机构,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仍在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对上述15家用能单位,相应地市节能监察部门已分别发出责令整改文书;对于不能整改或整改之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用能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二)省级专项节能监察。 1.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我省下达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任务206家,包括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38家、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168家。监察发现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河源旋力水泥有限公司、东源县石马辉科水泥粉磨有限公司、河源市金杰旋窑水泥有限公司、龙川县霍峰水泥有限公司、紫金县宝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连平县中建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8家企业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相应地市节能监察部门已分别发出责令整改文书;对于不能整改或整改之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用能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2.非工领域节能监察。我省下达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任务11家,未发现需责令整改情况。 (三)其他节能监察。 除落实省下达的节能监察任务外,各地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组织开展各类监察共计405家,未发现需责令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清远、云浮市发展改革局要及时跟踪《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0年能耗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的通告》中所涉及企业,在整改期满后,及时开展现场复查,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办理关停退出手续。 (二)及时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各级节能监察部门对已经发出整改文书的企业,要及时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审核企业整改材料,对整改符合要求的企业做结案处理;对整改情况存在疑问、可能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现场复查。 (三)按时上报企业整改情况。各地市节能监察部门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企业整改情况报送省能源局。 附件:各地市节能监察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