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燃煤,火电装机容量 近日,河北省发改 委印发《河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文件指出,到2020年,燃煤火电装机容量控制在5200万千瓦以内,占总装机比重降至55%以下,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占燃煤火电装机比重提高至90%以上。燃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680万千瓦以上,占总装机比重提高到35%以上。 力争完成222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大本地区消纳,拓展外送市场,力争将弃风、弃光比例控制在10%以内。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400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全部达到国家要求,到2020年,单位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5克标煤,电网综合线损率降至6.4%以下,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到2020年,争取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80万千瓦以上。 协调有序发展风电。全力推进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推进沿海风电建设,填补海上风电空白,鼓励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在资源富集区因地制宜建设发展风电供暖。到2020年,全省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风电:推进张家口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三期和承德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三期建设,到2020年张承风电基地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1800万千瓦;稳妥推进沿海风电建设,到2020年沿海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80万千瓦;鼓励省内东南部地区开展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支持分散式风电发展。 加快采煤沉降区和尾矿综合利用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建设,到2020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达1100万千瓦以上;支持在居民住宅、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及产业园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探索农光、林光、渔光、牧光互补和尾矿库光伏等特色分布式发展模式,到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规模达400万千瓦以上;在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一批大型地面电站建设,推进京张奥运光伏廊道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