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2项拟立项钠离子电池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2项标准分别是《电能存储系统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技术规范》和《电能存储系统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由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电能存储系统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技术规范》:本文件规定了电能存储系统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及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电能存储系统用钠蓄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其中电能存储系统应用包括但不限于:a)电信;b)中央应急照明和报警系统;c)固定式发动机启动;d)光伏系统;e)家用(住宅)储能系统(HESS);f)大容量储能。上述列举的电能存储系统并未包括所有的设备,因此未列出的设备也可能包含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电能存储系统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电能存储系统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内容包括电池、电池组、保护电路等的环境安全、电安全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能存储系统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其中电能存储系统应用包括但不限于:a)电信;b)中央应急照明和报警系统;c)固定式发动机启动;d)光伏系统;e)家用(住宅)储能系统(HESS);f)大容量储能。上述列举的电能存储系统并未包括所有的设备,因此未列出的设备也可能包含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