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陆续发布多项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文件,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创新开展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在广东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独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细则(试行)》相继出台,为广东独立储能入市提供了机制支撑。 10月1日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河东工业园的宝湖储能电站(70兆瓦/140兆瓦时)首次试点入市,在全国率先实现独立储能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交易,获得额外收益。标志着广东新型储能市场化交易迈上新台阶,开辟了独立储能价格机制、调度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市场化新路径,为广东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动能。 与常规机组相比,独立储能具有响应速度快、调节速率高、调节精度准、充放电转换灵活等优势,市场交易可将其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切实发挥电力安全保供和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一方面,可实现储能充放电行为与系统调节需求的精准匹配,助力电力供需平衡;另一方面,可精准参与断面调控,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此外,市场发现价格作用凸显,“高价放电、低价充电”,在促进保供应保安全的同时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接下来,市场运营机构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鼓励支持储能参与多品类市场交易,以市场机制引导储能行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