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这也是深圳举行2023国际数字能源展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最新举措。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正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征集报送工作。本次示范项目以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下,在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具有竞争潜力的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示范项目。 新型储能项目业主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已完成备案,且预计在2024年底前投产的项目。申报项目要求产权清晰,技术先进,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申报单位应遵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按程序取得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等相关手续;扎实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项目建设运行、标准化等工作情况。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填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请表,并按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的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在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深圳市发改委,该委将在审核后按程序上报国家、省能源局。 深圳是国内最早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城市之一,当前电化学储能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应用水平明显提高。目前,深圳从事储能相关经营业务的储能企业近7000家,近年产生多项储能领域重大创新成果,技术水平全球领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