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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新能源新增装机超639GW,储能新增装机超42GW

文章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政策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24
摘要:2021年至今,全国共有24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发布了“十四五”期间新能源电力的发展规模。初步统计,共有24个省公布具体的装机规模,累计“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光伏装机超639GW。三北地区仍是新能源

2021年至今,全国共有24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发布了“十四五”期间新能源电力的发展规模。初步统计,共有24个省公布具体的装机规模,累计“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光伏装机超639GW。

三北地区仍是新能源装机主力,三北新增新能源装机占已公布总装机规模的66.65%;其次,山东、广东、江苏规划装机量值得关注。内蒙古因地理优势,坐拥大型能源基地,比如:蒙西新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蒙东新能源基地(围绕通辽、赤峰等地区),在十四五规划新增风光装机规模中,占比13.11%,大幅领先于其他省份。此外,山东、广东、江苏三个电力负荷中心,近年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十四五期间的装机规模超过东北等传统新能源优势地区。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攀升,储能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布以来,各省陆续推出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或在十四五能源规划中提出储能发展的目标。从已发布的规划来看,全国各省大多鼓励发展新能源+储能,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河南是第一个明确给出新能源租赁储能容量标准价格的省份,可给予其他省份一定的示范效应。

此外,本次发布的规划,体现了各省发展储能的几个共性特点:

1. 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河北、陕西、宁夏、山东、浙江、安徽、福建等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征集示范项目清单。

2. 明确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内蒙古比较特殊,将电源侧储能与电源作为一个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3. 鼓励储能聚合商业模式,多个省份均提出围绕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等新型终端用户,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新型储能应用场景与商业模式。

4. 共享储能加速推进。2022年1-5月,共享储能在建及招标项目达109个,陕西、河南、宁夏、山东、湖北、河北等省均有涉及。

东北:

黑龙江:提出推进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试点示范建设。

吉林:打造“用能负荷核心区+新能源电源区+储能调峰保障区+智能运营区”。

辽宁:根据辽宁省发改委正式发布的光伏示范项目建设规模80万千瓦,优先鼓励按照建设光伏功率15%挂钩(时长3小时以上)推算,本批次储能项目规模大概是120MW/360MWh。

华北:

河北:4月10日,河北发改委发布《河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规模4GW。5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2年度列入省级规划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首批列入省级规划的31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涵盖了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飞轮、氢能发电四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涉及河北南网项目17个,建设规模2.35GW,涉及冀北电网项目14个,建设规模2.71GW。

天津: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储能设施,力争储能装机规模达500MW。

西北:

陕西:明确2022年规划建设1GW/2G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鼓励建设共享储能,且单个共享储能规模不小于50MW/100MWh。

内蒙古:明确2025年,建成并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GW以上。明确电源侧储能与电源作为一个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侧储能、负荷侧储能、独立共享储能作为单一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青海:提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GW,实现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作为第一个试点共享储能的省份,未来集中式共享储能将是青海的发展重点。

宁夏:2022年计划建成一批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按最大容量规划,储能规模约在900MW/1800MWh。

新疆:4小时以上长时储能项目允许配建储能规模4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华东:

山东:已建成储能示范项目0.5GW,2025年规划再建储能项目4.5GW。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力争建成投运容量20GW。4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储能示范项目的公示》,包括25个锂电池储能项目,总规模超3.1GW。按此发展速度,山东十四五储能建设很可能突破4.5GW。

江苏:江苏储能潜力巨大,近期江苏出台政策,鼓励装机容量2MW以上的光伏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的比例配建储能系统,按此测算,江苏十四五期间仅用户侧储能容量即达240MW。

浙江:预计十四五期间,储能示范项目总规模达1GW。明确给予储能示范项目补贴,发挥调峰作用的处理储能项目,按照《实施意见》明确补贴测算方式,其他形式的独立储能电站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

安徽:安徽省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四年间建设储能规模累计7.4GW。

华中:

河南:规划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2.2GW装机目标,并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鼓励新能源租赁储能容量,建议租赁费用标准为260元/kWh•年。

湖北:十四五期间建设新型储能装机2GW。鼓励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储能设施。今年4月,省能源局征集新型储能示范试点项目。

湖南:规划建设4.5GW新能源+储能。湖南一、二期已经建成7座储能电站,湖南省在储能电站标准化、规模化建设上积累了大量经验。

华南:

广东:到2025年,力争新建新型储能2GW以上。依托储能电池制造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聚平台。

广西:开展“新能源+储能”应用,积极布局“光伏+储能”分布式电源,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

海南:十四五期间,推动实现海南光伏、海上风电等新增装机5GW,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80%,平价光伏项目需配10%储能。

西南:

四川: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6GW、光伏10GW,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其中,成都力争2025年锂电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

云南:加强“水风光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建设,争取3年时间全面开工并基本建成。光伏项目按照装机的一定比例精准配置储能,鼓励采用共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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